养多少陆龟违法?
这个问题问得真时候,正好前几天有个朋友问关于美国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的规定问题。CITES是国际上长期认可并执行的野生动物贸易国际法律制度。 简单讲一下, CITES规定的“管制清单”上的物种,是指那些野外资源极度匮乏或者濒临灭绝的物种,这些物种的国际贸易需要受到严格的监管。目前,我国是缔约国之一,有义务遵守该条约的相关规定。
以陆龟为例,根据目前的CITES管制名单,陆龟共有6属52种,其中拟鳄龟与眼斑龟因为引入后成为了外来的恶性入侵物种,所以国内禁止交易;其余49种的陆龟都在CITES管制名单上,属于限制进出口和贸易的物种。不过,像缅甸陆龟、苏卡达陆龟等虽然被列入了CITES管控名单,但因其数量众多,并不在极度缺乏的濒危物种之列,所以并非国家保护级别。
上述两种情况都不涉及犯罪的问题——除非你收购的是拟鳄龟或眼斑龟。对于其他49个种的陆龟,如果你非法收购或贩卖,则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或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。当然,如果是野外捕捉、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则会涉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 另外,需要注意的是,除了CITES规定要禁捕、禁售的濒危物种以外,还有大量野生动物没有列入CITES名录,但依然受国家野生动物法保护,同样不得猎捕、交易。